城事|交房快一年,物业才获批收费!有几种情况,物业费可以拒交

德州晚报 2018-01-17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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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 物业和业主总是两个矛盾体 是否交物业费就代表着 业主对物业工作是否满意 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 你会交物业费吗?

一直以来

物业和业主总是两个矛盾体

是否交物业费就代表着

业主对物业工作是否满意

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

你会交物业费吗?

1月16日,家住齐河县华信家苑小区的赵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称,该小区目前正在收取2017年7月至12月的物业费,但实际上物价局给物业的定价文件是在2017年12月25日才在小区内张贴公布,她认为,12月份前的物业费物业不应该收取,故拒绝交纳物业费,也因此与物业产生了几次冲突。

业主拒交物业费

据赵女士介绍,华信家苑小区于2017年3月31日交房,因为延期交房,小区物业费从2017年7月份开始收取。但是,直到2017年12月份,小区物业才张贴经物价局批示的物业费标准,按照0.85元/平方米收取。“12月份才张贴收费标准,在这之前的物业费物业不应该收取。”赵女士说。

同时,也有业主认为小区目前还没有达到所需交费的物业服务水平,不应该交12月份前的物业费用。“购房时承诺的小区内临时停车场还没有建好,小区里没有健身器材,卫生不达标,下雪时没有保洁人员扫雪等等。”小区业主说。

物业与业主签署合同

16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一位马姓负责人,对方表示,物价局的收费批文虽然12月份才下发,但在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写明了业主应当从交房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我们从4月份就开始为业主服务了,就应该收取物业费。”该负责人说。

物价局已批复

记者为此联系到齐河县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物业确实是在2017年12月份向物价局递交了物业服务费相关材料,该局在当月即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了批复。

据《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相关条例虽然没有描述得很具体,但物业公司既然已经提供了物业服务,享受了服务的业主也理应交费。”德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但如果物业费经物价局批复前与批复后有不同,应当按照批复的物业费“多退少补”。

审查后给予答复

为了彻底解决此事,打消小区业主的疑虑,齐河县房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该小区物业7月到12月份的物业服务是否合规,物业费能不能交的问题,齐河县物价局会在审查后给与答复,届时会向所有业主公示。

拒交物业费的七大事由

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业主拒交物业费主要凭借以下七大事由:

1

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

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

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

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

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

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

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空置房应不应该缴纳物业费一直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许多业主持有这两种观点:“我一天也没住,凭什么让我交全额服务费”、“虽然开发商早交房了,但我又没有去领钥匙,为什么收我物业服务费”总结起来就是:我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就不应该交纳服务费。那么,业主不住,物业费就可以不交或者少交吗?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物业服务不到位

你会拒交物业费吗?

你对这些业主的做法怎么看?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