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平原法院 2017-07-04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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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11日10时—2017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委托德州德嘉拍卖有限公司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拍卖以下标的,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

公  告

平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11日10时—2017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委托德州德嘉拍卖有限公司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拍卖以下标的,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平原县帝景城小区1号楼1单元301室房产(产权面积为109.06平方米)及储藏室(面积为9.4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鲁平字第S007834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起拍价281288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  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咨询方式

德州德嘉拍卖有限公司

四、标的展示时间与地点:

2017年6月26日—7月10日于标的物所在地。

五、参与竞买方式

竞买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万元,交或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未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凭交款凭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德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公司提供网络操作培训。建议保证金尽早交付,因交付时间原因造成未能培训的,后果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有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4-4255917(平原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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