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代表委员强调增加供应、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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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涉房内容的表述中,“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成为新的提法,并成为代表委员、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
令人关注的是,新市民、青年人为何被重点提及?何为新市民?如何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事实上,政府工作报告也指明了方向,诸如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但是,在相关举措具体落地过程中,究竟该如何进行政策倾斜?除了住房问题外,更加重要的平等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权利又该如何实现?
新市民等住房问题严峻,政府工作报告着重提及
青年人的概念已经清晰,何为新市民?
早在2014年7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二等公民”。
彼时新市民的提法指的是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以及人才向大城市的涌入,新市民的范围逐渐扩大。
诸如,《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曾提及新市民,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新开户职工方面,农村转移人口及新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966.28万人,占新开户职工的52.85%。
又如2018年修订通过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其中的新市民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居住,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再如2020年广州市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签署的《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指出要着力解决广州新市民,特别是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可以看出,目前的“新市民”,主要是泛指原籍不在当地、因各种原因来到一个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各类群体的集合统称。如果再进一步精准定位,则是拥有稳定工作的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
对于这类群体,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尽较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那么,新市民、青年人为何被重点提及?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流向中心区域、大城市、核心城市等,但是相比于原住居民以及更早实现定居的人来说,近几年新涌入的新市民在居住问题上面临着突出矛盾。新市民的收入与高房价有着较大差距,购房支付能力有限,而租赁市场更是面临着租金上涨、供需结构失衡以及黑中介、虚假信息、合同霸王条款等乱象。
而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是我国以人为本、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表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十四五”期间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人口向大城市、核心城市聚集的态势明显,而房价处于一个稳定上升的过程,对于新市民、青年人来说,买房存在着较大压力,政策需要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是目前住房市场的核心问题。尽管从发展历程来看,从1998年房改至今大规模的住房开发使得8.5亿城镇人口告别住房短缺,城市家庭户均住房套数超过1.1,住房自有率超过85%;但是从现状来看,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条件非常差。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调查数据,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有30%-40%居住在雇佣单位提供的宿舍或工棚,其他大部分人租住在城中村、城郊村、地下室、群租房,居住面积狭小,居住条件恶劣,安全风险很大。尤其是在大城市,居住情况更加严峻。”许小乐称。
租赁住房向新市民倾斜,供应、监管双管齐下
如何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明了方向,“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可以看出,政府工作报告中,“租赁住房”出现多次,这说明,在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尤其是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上,租赁住房是重要方式。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大城市房价高,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中低收入没有住房的居民,要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是通过住房租赁来解决。此外,维护城市运行、保障的群体,诸如快递员、服务员、环卫工人等,收入不高,但对于城市的健康运行意义重大,这类人群要考虑通勤、职住平衡等,只能通过住房租赁解决居住问题。
那么,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应该如何向新市民、青年人倾斜呢?许小乐建议,应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比如,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业自由存量用地建设,允许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存量房屋改建成政策性租赁住房。
除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外,在市场化租赁住房方面,许小乐还建议,鼓励居民将富余住房用于出租,但不征收税费;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闲置房屋的,给予税率优惠。在人口净流入较多、住房价格高的大中城市,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增加租赁房源。另外,培育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等。
此外,随着长租公寓等“爆雷”频频,租赁市场乱象丛生,业内专家还建议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防范行业风险,维护租房者权益。
落实租购同权,解决新市民公共服务痛点
事实上,想要安居乐业,保障居住权益只是排名前列步,新市民还面临着平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痛点。
全国政协委员、观澜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朱鼎健表示,进一步解决大城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位紧缺,推进全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健全大病救助制度等,对于处于“夹心层”的新市民、青年人来说,可能是比较迫切的问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要解决新市民的上述痛点,逐步实现“租购同权”是关键。何为“租购同权”?就是租房者与购房者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权利。
2017年7月份,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指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2020年12月份,苏州市政府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指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破除隐形门槛。在业内人士看来,租房可落户能真正保障租客的权益,对落实“租购同权”具有积极作用。
更重要的是,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到“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此外,“十四五”规划也明确,“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许小乐表示,目前我国落户的政策与房屋挂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以“房屋所有权”为原则,这也就意味着“租房”获得社会福利的优先级较低,“租购歧视”现象存在,会影响城市租赁市场的发展。
租购同权如何破局?“突破的重点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方式,尤其在落户及子女教育方面逐步减少‘租购差异化’”,许小乐认为,“各城市除放宽落户条件,减少租购差距甚至取消与购房的挂钩外,首先需按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投入;其次优化教育资源的分配方式,加大对实际居住或缴纳社保时长等的衡量。此外,还需扩大租赁税收优惠,现在部分城市办理居住证或入学要求提供租赁备案证明,但由于个人出租房屋需承担租金收入税负,业主备案意愿低,增加了租房家庭子女入学难度。”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则表示,从中长期来看,各地可根据公共设施完备情况,逐步将公共服务与房产所有权松绑,推进其直接与人绑定,进而缩小租购之间权益差,促进落户及教育、医疗等重点公共服务均衡化,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提升新市民需求匹配度
除了租赁住房外,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是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的另一个方式。
何为共有产权住房?这是近几年来政府力推的政策性住房,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购房者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部分产权,在出售时,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共有产权住房在保障刚需购房者权益的同时,还有利于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
2017年9月14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其总体要求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通过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70%面向北京市民,30%面向符合购房条件的外地户籍“新北京人”。2018年,上海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将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有序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保障范围。目前,北京、上海进行大量试点建设后,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供应体系。
目前来看,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通过不断落实的共有产权房供应,以及近几年的试点,对共有产权房的配售定价、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规则梳理出来一整套的办法,可以为其他城市推进共有产权房的住房保障及供应体系搭建起到推动作用;此外,对于房价稳定,以及整个市场也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但是,在共有产权房的供应等方面,仍有一些问题存在。许小乐表示,以往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多分布在城市相对偏远的区域,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资源不完善,不便于居住者日常生活和工作。而申请共有产权的客群多是年轻的上班群体,对于以上公共资源需求更直接更迫切,因此造成以往共有产权房与需求匹配度较低。因此,许小乐建议,在未来共有产权房推广落地的过程中,项目选址在周边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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