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德州城区将供应450公顷住宅用地

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官网 2017-07-11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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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德州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下称“计划”)出炉,未来五年(2017-2021年),中心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约45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9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64.4%。 据

      日前,《德州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下称“计划”)出炉,未来五年(2017-2021年),中心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约45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9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64.4%。

      据悉,为牢固树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合理安排中心城区五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有效改善商品住宅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确保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德州市编制完成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

      按照规划要求,未来五年,德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450公顷。

从供应结构上看

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商品住房用地29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64.4%;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6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35.6%。在商品住房用地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30公顷,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9.3%;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50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110公顷。

在供地政策方面

将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供地;保障性住房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加强对住宅用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优先安排符合规划的低效利用再开发土地、储备土地、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用于各类住宅建设。

      此外,建立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招拍挂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依法依规处理,向社会公示,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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