蜕变前行|房地产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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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2021年,哪一项政策最能体现“房住不炒”的精神,相信房地产税的立法当仁不让。
2021年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5个月后,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这与以前房地产税的提法相比,具有突破性进展,房地产税排名前列次进入立法阶段。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得到授权,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但不包括农村。当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这意味着开征房地产税的试点将会启动,房地产税距离实施明显进了一大步,这也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关键部分。
12月份,中国人大网公开了两份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一份是财政部部长刘昆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另一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指出,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是必要的。
业内专家就认为,作为官方首次详解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此次中国人大网发布的消息意味着,虽然房地产税错综复杂,但国家继续推动房地产税改革的决心没有改变。而采取先试点再推行的做法,意味着有5年时间的缓冲,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未来房地产税的出台,将是地方政府对减少土地财政依赖的一种有效尝试。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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