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是否明码标价发改委启动专项检查

新京报 2017-03-22 08: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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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20日,重点查处价格欺诈、捂盘惜售等行为。

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在3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对在售商品房楼盘和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

3月17日,北京楼市调控再度加码,实行“认房又认贷”。为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北京市发改委近期在全市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

3月21日,新京报记者跟随北京市价格执法人员对海淀区某房地产在售项目开展检查。根据相关线索,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房屋销控表标示情况和公示的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在楼市调控新政实施首日的检查中,该房地产企业存在销售现场公示资料不全、房屋销控公示情况不规范等问题。“该企业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和价目表中的标示,未在醒目位置标示本单位服务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

检查发现,此前线索反映的相关价格信息被覆盖遮挡等问题已经进行整改,不过在查看部分认购合同时,执法人员发现其中缺少认购金缴纳凭证等资料。

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对调整后的销控表按照有关规定作进一步的修改,并对部分房屋的销售情况进行核实。未发现价格欺诈问题。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示。加强与市住建部门协同联动,对于捂盘惜售、超过住建部门备案价格销售等问题将及时移交住建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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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住建委官微消息,3月20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在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严格依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

此外,《通知》针对既有存量房做出规范,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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