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面积成楼市销售“一招鲜”

德州新闻网 2016-11-07 08: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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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套送一间”“买房送书房”“100%得房率”……自从德州进入高层时代,公摊也是越来越大,动辙两三成的公摊率在销售中也是越来越不占宣传优势,于是开发商转而在得房率上下工夫,从最初送飘窗、送阳台,慢慢发展到送书房、送保姆间。这些开发企业赠送的面积虽不能记入房产证,但却如实增加了实际使用面积,成为楼市

“买一套送一间”“买房送书房”“100%得房率”……自从德州进入高层时代,公摊也是越来越大,动辙两三成的公摊率在销售中也是越来越不占宣传优势,于是开发商转而在得房率上下工夫,从最初送飘窗、送阳台,慢慢发展到送书房、送保姆间。这些开发企业赠送的面积虽不能记入房产证,但却如实增加了实际使用面积,成为楼市销售“一招鲜”。

高层公摊大,赠送面积受追捧

纵观全市各区域楼盘,高层房源越来越多,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这些都是住宅长高的原因,高层、超高层将成未来住宅产品中的主流,大公摊也就成为必然。据了解,高层住宅的公摊一般都在20%-30%之间,相较于多层住宅时代10%-20%的公摊,显然有点说不出口,于是各种“偷”面积户型相继面世,各种送面积也成为潜规则。用经济开发区某项目开发商的话说,竞争如此激烈,“偷”面积的户型才是好户型,不“偷”面积都没有底气拿出来卖。

已经购房的王先生谈起他的购房经历,情绪激动:“我那时就是冲着宣传去的,100平方米的三居室送了将近20平方米,太实惠了。我提前一天排队才抢到中意户型!当时现场盛况真是多少年难得一见。”而现在,不少楼盘在销售时都有面积赠送,购房者也变得淡定了许多,比较谁家送面积送的多,反倒成了新的购房技巧。

得房率在75%-80%之间为宜

明明有25%的公摊,却做出了100%的得房率,多出来的面积从何而来?

按照得房率的计算公式,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得房率与公摊面积有着直接关系,公摊面积越小,得房率就越高,意味着房屋的使用面积占比越大。那么,是不是公摊面积越小、得房率越高就越好呢?事实却未必如此。

高得房率意味着公摊被压缩。通常情况下公摊包含了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走廊、单元门区域、变电室、设备室等。如果公摊过小,最直接的感受是进出楼道会显得局促,谁都喜欢小区门厅更加气派、电梯间更加宽敞。公共区域面积的缩水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小区品质。

也许有人会说:“我自己家大了就行了。”然而套内面积多了,房子就好用吗?也不尽然,因为你得问问套内面积是如何多的,那些100%的得房率是如何实现的。通常情况高层得房率在75%左右,多层得房率在80%左右。如果高层得房率达到了80%以上,有可能归功于建筑设计师的鬼斧神工,但更多情况是开发商为了营销上的方便,通过一些特殊设计来增加套内面积,比如尽可能增加多的飘窗、开放式阳台、电梯前室等。正常情况下,如果一套房子的得房率是100%,那么这套房子肯定是没有楼梯和走道的,这样的房子让人怎么住呢?所以,不能片面地追求所谓的高得房率,选房时主要还得看公摊面积设计的是否科学合理。那么高层得房率到底多少最合适呢?“高层的得房率也看类型,现在18层的板楼,得房率能做到82%左右就很不错了。”一位房地产工作人员说。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得房率太低,不实惠,太高,又不方便,因为得房率越高,公共部分的面积就越少,住户也会感到压抑。一般得房率在75%-80%比较合适,公共部分既宽敞气派,分摊的面积也不会太多,比较实惠。

赠送面积不写进合同有风险

有买有赠的户型,虽然开发商乐意、市场认可、消费者追捧,但这种行为实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根据2014年7月1日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这就意味着,飘窗、露台、地下室等不能随便送了。

然而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仍会在飘窗高矮、空间融合等方面做文章,通过打政策擦边球的方式,使得赠送面积变得合情合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般赠送面积都不会写进购房合同,也就无法保证其权属。律师支招,如果想买高赠送率的房子,较好能要求开发商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若是无法达成,可以要求签订附带协议。若是这两者都无法满足,可以将标示了赠送面积的户型图宣传单,拿去给开发商加盖公章。若是前面三者都无法得到配合,可以将销售人员卖房时候的情况录音录像,将这套房子具体情况和销售人员进行核实,并确定这是公司赠送行为。若是此后出现一些不利于购房者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此进行举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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