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倡导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搜狐焦点-德州 2021-02-04 08: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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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倡导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树立清新、整洁的良好城市形象,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在我市中心城区(不含陵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

二、本市禁烧范围

(一)中心城区内,下列区域禁烧:本市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重点是以上区域内的小区公共场所(含楼道)、城市道路及两侧、广场、停车场、体育馆(场)、游园、公园、景区、天桥、城区铁路及两侧等地点;禁烧区域内殡仪馆和公墓指定地点除外。

(二)中心城区除上述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同时禁烧:1.公园、广场、风景林地等公共场所及公共绿地;2.殡仪馆、公墓、陵园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3.德城区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三、广大市民要树立节俭丧葬、厚养薄葬的美德,倡导以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共同营造好城市环境。四、德城区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责任落实到各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开展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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