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出台“限售”令 取得新房产权2年才可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5-10 0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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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芜湖市政府对外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在芜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在售高层楼盘必须建到楼层高度的1/3才能出售。

五月以来,从郑州的限购到成都的土拍再到上海购房公证摇号,因城施策的调控手段均指向了一些核心楼市非理性过热势头。伴随核心城市的需求外溢,限售政策也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推进。

5月9日,芜湖市政府对外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在芜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在售高层楼盘必须建到楼层高度的1/3才能出售,高价楼盘一律不允许网签等一系列调控措施。

易 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芜湖属于安徽省的较大城市,投资性价比是比较高的。从这个角度看,芜湖近期管制楼市,充分说明二线城市周边的热点三线城市也需要继续进行调控。”

不按期开发则不能再拿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芜湖新政共计10条内容,分别从土地供应政策,楼盘项目销售以及契税补贴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

在土地供应方面,上述新政要求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采取实行差异化供地方式,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的区域,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

为合理控制土地出让价,芜湖上述新政提出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竞拍无偿提供安置房面积、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在内的一系列的管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芜湖新政第3条规定,该市国有土地收储部门向规划部门征询拟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前,还将征求住建、教育、卫生、各区政府等部门建设条件意见。严跃进表示,这说明当前土地出让是一个综合性工程,要兼顾各类配套的落实。

同时,芜湖市住建等部门将采取联动,敦促各企业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增加存量土地上市供应量。针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将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并限制其购买新出让土地。

取得新房产权2年才可交易

记者注意到,芜湖新政强调将加大楼盘的预售管理,涉及该市物价部门、住建部门,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企业,暂不办理价格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已办理过价格备案的项目进行清理,对价格明显偏离的进行纠正,对不接受纠正的企业暂停网签,转为现房销售。

芜湖新政还要求预售楼盘单次预售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000元/平方米的楼盘除外)的强制性要求,对于新出让地块的开发项目,高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需达到总层数的1/3才能办理预售证。

与不少热点二三线城市一样,芜湖也提出了限售措施,比如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本文件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须在取得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芜湖新政第六条还取消了之前出台的契税补贴政策,如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其缴纳契税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应缴50%的补助。

严跃进认为,“从目前来看,此前镇江也取消过类似的补贴政策,这也说明当前三线城市中,部分城市去库存战略基本得到较好实施,补贴取消也说明财税层面也在做积极调整,去库存战略逐渐转变为抑房价的战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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