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始收缴取暖费 居民仍实行每平方米22元标准

德州新闻网 2016-10-10 07: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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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记者从我市主要供热企业了解到,今冬取暖费缴费已经开始,居民仍实行每平方米22元标准。供热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 今年收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即按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每平方米15元。其中,享受低保优惠

10月7日,记者从我市主要供热企业了解到,今冬取暖费缴费已经开始,居民仍实行每平方米22元标准。供热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

今年收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即按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每平方米15元。其中,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的用户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缴费。

目前,市热力公司已开通银企联网代收缴费业务,凡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可选择在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的市内任一网点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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